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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「雲林縣辦理中低收入戶老人住宅修繕補助辦法」,並將名稱修正為「雲林縣中低收入老人住屋修繕補助辦法」,業經本府107年11月20日府行法一字第1072904618A號令發布,檢送上開辦法乙份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18/11/22
發文日期:2018/11/20
發文字號:府行法一字第1072904618B號
主旨:修正「雲林縣辦理中低收入戶老人住宅修繕補助辦法」,並將名稱修正為「雲林縣中低收入老人住屋修繕補助辦法」,業經本府107年11月20日府行法一字第1072904618A號令發布,檢送上開辦法乙份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一、依據老人福利法第32條第2項及社會救助法第16條之1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。
二、另請本府社會處依地方制度法第27條第3項規定,分別函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及雲林縣議會查照(附發布令及全文),並將備查及查照情形副知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。
正本:本府各單位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
副本:本府行政處(文書科請刊登公報)、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
附件:
  • 雲林縣中低收入老人住屋修繕補助辦法